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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找人尋人經驗基礎總結
更新時間:2015-11-01 17:46:47   來源:58尋人網   已瀏覽:14544次 打印本頁

一、寫作尋人啟事
1、標題:正確書寫“尋人啟事”四個字。不要把“啟事”寫成“啟示”。
2、名字:除失蹤人姓名,可再加上小名、昵稱。
3、照片:選最能顯示失蹤者相貌特征的生活照片(帶有笑容的照片,可給人較深的印象。但不要用藝術照);尋找失蹤兒童可附刊全家福。
4、特征:生理特征、胎記、疤痕、口音、智力、文化、疾病等。
5、失蹤過程:地點、時間段、衣著等。
6、年齡:用出生年月和“時年XX歲”表示。
7、聯絡:多留幾個號碼,座機和手機都要有。也可留下警方的電話。

二、求救語句
著火了!
救命啦!
我不認識他!
SOS!(舊國際呼救信號,已廢)
GMDSS!(新國際呼救信號)
HELP!(英語國家呼救用語)

三、求助電話
匪警:110
火警:119
急救:120
交通事故:122

四、尋失蹤成人、老人、智障人士最初措施
第一步,廣播找人。如在電臺、小區、超市及公共場所廣播找人
第二步,張貼啟事。如在出租車GPS播文字、公共信息欄張貼。
第三步,搜索。搜索火車站、汽車站、公園、地下人行通道、建筑工地、城鄉結合部的空閑房子、拆遷區里的房子。
第四步,查詢。到醫院、交警隊、救助站、殯儀館等部門查詢。
第五步,報警。因為24小時后警方才可能受理,所以家人應設法自救。
第六步,刊登啟事。如在報紙、電視及互聯網等大眾傳媒上發布。

五、主要信息載體介紹:
1、互聯網,便宜、環保、覆蓋廣。
2、廣播,快捷、免費,適用于失蹤當日。
3、電視,快速、覆蓋廣,但費用過高又不能留下可查閱的資料。。
4、報紙,讀者雖多,但沒有人會特意保留尋人啟事去嘗試今后尋人。
5、傳單,多被復印成A4紙形式由家人隨機貼在鬧市。
6、撲克,吸引眼球、存續時間長、傳播范圍廣、便于攜帶、單位價格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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