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文文遭遇綁架,機智自救,4小時后安全回家,她的故事成為活教材
文文家住的小區離學校不算遠,約十分鐘腳程。離小區不遠有條巷子,是文文每次放學必經之路。
當時她快走到小區大門,面包車車門突然打開,兩個戴著鴨舌帽和口罩的身影竄下來,一個抓住文文的手臂,一個抱住文文的雙腿,將她生拉硬拽弄上了面包車。面包車馬上啟動,并朝文文家相反的方向開走。車上三個人,包括駕駛員,文文一個都不認識。
文文掏出手機想報警,但被一個瘦個子搶走。隨后,另外一個高個男子從車上翻出一件外套,罩住文文的頭,并將她按在面包車后座,讓她動彈不得。
陌生男子,手機被搶,頭被套住。文文意識到自己是被人綁架了。她在心里估量了一下,對方是三個成年男的,自己只是一個女初中生,反抗肯定沒有用,保命最要緊。
這樣一想,文文也就放棄了掙扎,轉而向按住她的高個男子說,“叔叔,你們不要打我,不要傷害我,我都聽你們的。”
高個男子聽到文文這樣說,松了一口氣,原本按住文文的雙手,力也少使了一些,“只要你不要亂動,不吼就沒得事。”
自救提示
●如果突遇搶劫、綁架等索財事件,應像文文一樣冷靜沉著,避免激怒匪徒危及自身安全,在此前提下再尋求自救方法。
●如事先存110電話號碼,遇見緊急情況可以快撥,找機會報警。
“我家沒什么錢,
爸爸媽媽都在深圳打工”
約莫半個小時后,面包車開上江津區臨峰山一處偏僻地段,高個男子拿出文文的手機,喊她給自己的母親打電話,索要40萬。打電話前,高個男子還叮囑文文,“跟你媽媽說,不要報案!”
電話接通,文文向母親說了高個男子的要求。誰知,電影《瘋狂的石頭》中的一幕出現了:文文話剛說完,對方就掛了。原來,媽媽還以為文文在開玩笑呢!車上幾個人很納悶,是不是小姑娘家確實沒有錢,所以家里才覺得是在開玩笑,“家里要是真有錢,肯定會很在乎綁架這種事。”
實際上,文文父母在深圳開工廠,家境不錯。這一路過來,文文也漸漸明白,這三個人就是為了錢。在高個男子問自己的家庭情況時,文文多留了一個心眼,說了謊話,“我家沒什么錢,爸爸媽媽都在深圳打工。”
負責開車的李軍這時有些猶豫,他覺得文文的父母既然在外地,一時半刻也籌不到錢,再說了,小姑娘家也許真沒錢。于是他向另外兩人提議,“干脆把小姑娘放了算了,喊她不要報警。”
高個男子馬上否定了李軍的意見,“不忙,把金額降了再打一個電話試試。”第二次打電話過去,索要的贖金也由40萬變到30萬。文文的母親珍女士終于意識到,女兒被綁架原來是真的。她在電話里叮囑女兒,自己一定要小心,要先拖著對方。放下電話,珍女士馬上告訴丈夫女兒被綁的事,文先生馬上讓在江津的堂哥報警,一邊訂了機票從深圳往家趕。
江津警方立即行動,文文的親戚朋友也被發動起來。這邊,面包車上,文文則一直向三個男子在求情,“家里確實沒錢,爸爸媽媽已經到處去借了。”
自救提示
●盡量答應當事人問話,必要時,學會“說謊”。
●如果激怒對方采取暴力方式,很有可能讓自己受到傷害。這時最好的辦法應該是順從,滿足對方索要錢財的要求,再想辦法報警求助。
找到農戶敲門求救
“明天怎么拿錢?會不會被警察抓?”轉眼到了晚上10點多鐘,李軍開始有些著急,他開始擔心萬一被警察抓,后果可不妙。左思右想之后,他在駕駛室回過頭,和高個男子商量,“要不,還是把人放了?”
高個男子心里其實早已經打了退堂鼓。按照小姑娘的說法,還有家人的反應,確實沒什么油水可撈,干脆給大家一個臺階下。
車開到山下停下來,高個男子解開文文手腳上的不干膠,將她推下了面包車。此時,已經是晚上11點多鐘。
等面包車開走,文文就近找到一家農戶,敲門求救并撥打了報警電話。很快,江津區公安局刑警支隊民警趕到,將文文接走。
自救提示
●脫險后,第一時間和家人聯系并報警。
遇見不明車輛請遠離回避
兩天后,江津警方就在璧山一網吧內將犯罪嫌疑人李軍等三人抓獲。三人駕駛套有假牌照的長安面包車到江津區尋找目標時,遇到了文文。
目前,江津區檢察院以涉嫌綁架罪將三名嫌疑人批準逮捕。
自救提示
●上學回家,盡量不走偏僻小巷子,如果是必經地,可以多約幾個同學結伴同行。
●遇見不明可疑車輛,請盡量遠離回避。
承辦檢察官介紹,文文的父母一直在外打工,因為父母常年不在身邊,每當他們回家,就會給女兒千叮萬囑,注意防范各種危險。
“她媽媽每次回家,就經常叮囑她,不要和一些社會上的閑雜人員一起耍,要按時回家,不去游樂場所,遇到陌生人,更要保持謹慎,不要隨便接別人的東西。”
文文性格大大咧咧,很外向,雖然年紀小,但很懂事,會察言觀色。當然,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最后良心發現,放棄了綁架的念頭,并放走文文,這也是文文毫發無損的重要原因,“但不可否認,文文一開始就對綁匪體現出順從,不僅保存了自己的性命,也避免了對自己的人身傷害。”
律師說法:
重慶鼎凌律師事務所張超律師表示,綁架罪,是指勒索財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行為。本案中,幾名犯罪嫌疑人為了向文文的父母勒索財物,使用暴力、脅迫的方法綁架文文,其行為已經涉嫌綁架罪。因為綁架罪嚴重威脅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法律制裁也比較嚴,犯本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如果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