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務是公民社會的基石。它可以激發人類最高貴的情操--追求全人類的和平、自由、機會、安全和正義。
在這個持續變遷的全球化時代,世界正在變得越來越小,越來越相互依存,也越來越復雜。通過志愿服務的參與,無論是個人或集體行動,可以達到以下的目標:
·維護及強化社區、關懷及服務等各種人道價值觀念;
·每個人作為社會的一個成員,都可以享受權利,履行義務,并可以終生學習及成長,充分發揮個人潛能;
·消除差別,加強溝通,使我們得以生活在一個健康、持續發展的社會中,齊心協力,開拓創新,迎接我們共同面對的挑戰,塑造我們共同的未來。
在新的千年之初,志愿服務正日益成為所有社會的基礎要素之一。它把聯合國所宣示的:"我們,人類,擁有改變世界的力量"這一理念轉化為切實、有效的行動。
這一宣言,支持所有人們,不分文化背景、種族、宗教信仰、年齡、性別和生理、社會或經濟條件的差異,都享有自由參與志愿服務的權利。全世界所有人都應該享有以個別行動或集體行動,自由貢獻自己的時間、才能或精力,不求物質報酬去幫助他人與社會的權利。
我們希望志愿服務事業發展能達成以下數項目標:
·讓全社會共同參與,鼓勵青年通過一段時期的志愿服務,發現并解決全社會共同面臨的問題;
·為沒有發言機會的人發言;
·促使更多人參與志愿者;
·補充而不是取代其他部門所負責的事務以及受薪人員的工作;
·幫助人們吸收新的知識與技能,充分發揮個人的潛能、自立性與創造力;
·促進家庭、社會、國家和全球團結。
我們認為,志愿者及其服務的團體和社會,都負有共同的責任,即:
·創造適當的環境,使志愿者能從事有意義的工作,并達到共同的目標;
·界定志愿者參與的條件,包括在什么情況下,接受服務的團體與志愿者可結束他們之間的協議,并制定政策指導志愿者活動;
·為志愿者和他們所服務的對象提供妥善的安全保護;
·為志愿者提供適當的訓練、定期的評估與肯定;
·消除所有生理、經濟、社會和文化的障礙,確保每個人的參與機會。
從聯合國人權宣言中所提出的基本人權以及志愿者守則和志愿者及其服務機構的責任來考慮,我們呼吁,所有志愿者都應堅信并表明,志愿者行動是一種具有非凡創造性的力量,它有助于:
·建立一個健康、持續發展的社區,尊重人類價值;
·使人們充分享有權利,不斷改善生活;
·解決社會、文化、經濟與環境問題,并通過加強全球合作,建設一個更加人道、更加公正的社會。
我們還呼吁:
·各個部門應加強合作,在全國各地建設一些健全、有形、有效的"志愿者中心"作為推動志愿者工作的領導機構;
·各級政府應保障人們參與志愿服務的權利,消除參與志愿服務的法律障礙,任用志愿者參與政府工作,并且為非政府組織提供相應的資源,以促進和支持志愿者的有效動員與管理;
·企業應積極鼓勵幫助員工參與社區志愿活動,并盡力提供人員與金錢資助,發展促進志愿服務活動所需的基本建設;
·媒體應大力報道志愿者事跡,提供信息鼓舞及協助人們參與志愿服務;
·教育部門應鼓勵及協助所有人不分老少參與志愿者活動,為他們創造從服務中思考與學習的機會;
·宗教界應肯定志愿者行動是符合宗教精神的行為;
·非政府組織應為志愿服務創造一個有利的環境,并盡力為志愿服務提供人員與資金資助。
我們呼吁,聯合國應基于對志愿服務機制對于一個開放社會的重要性的充分認識,宣布現在是"志愿者和公民社會的年代",并確認"紅V"為全球統一的志愿者標志。
國際志愿者協會殷切希望全球志愿者與各界領導人團結一心,促進支持志愿者行動的發展,使人人享有參與志愿者的機會,并使其成為各民族、各國家間團結的象征。國際志愿者協會歡迎全球志愿者團體研究、討論、支持以及實踐這一"全球志愿者宣言"。
?。ū拘杂诠?001年"國際志愿者年"1月,在荷蘭阿姆斯特丹舉行的第十六屆世界志愿者大會上,經國際志愿者協會理事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