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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參加2012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內容解讀
更新時間:2015-11-01 17:52:43   來源:58尋人網   已瀏覽: 打印本頁

一、專項設置 

  專項設置主要圍繞黨政中心大局、西部基層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和青年學生的服務意愿等,凸顯西部計劃志愿服務特點。2012年西部計劃全國項目繼續實施基礎教育、農業科技、醫療衛生、基層青年工作、服務新疆、服務西藏、基層社會管理等7個專項,穩步推進服務新疆、服務西藏兩個專項?!?/p>

  基礎教育專項志愿者原則上在縣鄉中小學從事教學及教學管理工作;農業科技專項志愿者原則上在縣鄉農業、林業、牧業、水利等技術單位從事農業科技工作;醫療衛生專項志愿者原則上在鄉鎮衛生院以及部分縣級醫院、防疫站從事醫療衛生工作;基層青年工作專項志愿者原則上在縣級團委從事加強團的基層組織建設、促進青年就業創業、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等工作;服務新疆、服務西藏專項志愿者原則上圍繞西藏、新疆、兵團的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在基層單位從事基礎教育、農業科技、醫療衛生等服務;基層社會管理專項志愿者原則上圍繞西部基層社會公益、社會保障、社會福利、法律援助、扶貧開發、金融開發等公共服務需求及黨政、司法、綜治等工作需要開展服務?!?/p>

  二、服務年限 

  西部計劃志愿者服務期具有一定的靈活性,首次簽約期為1年或3年。簽約1年的志愿者在服務期滿后可以于下一年度3月向服務縣項目辦提出延期服務申請。 

  根據《關于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42號)和《關于開展從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52號)等文件精神,參加西部計劃到基層服務,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計算基層工作經驗,服務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可享受參加相關公務員定向考錄等相關優惠政策。各地要根據公務員考試需具備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新規定,在保持“服務期1到3年”選擇空間的基礎上,推動更多的志愿者選擇兩年以上服務期。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2009年開始,對畢業于中央部屬高校的應屆畢業生參加西部計劃并到西部地區縣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履行3年服務期限的畢業生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首次簽約1年而后延長至3年服務期的,不享受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具體由今年符合條件的新入選志愿者向本人畢業高校學生管理資助中心等相關機構申請辦理?!?/p>

  三、服務地確定 

  西部計劃實行按需招募,對口支援服務。在服務地的確定上,東、中部省份招募的志愿者原則上集中到對口支援的西部省份服務,西部省份招募的志愿者原則上將在本省服務。在外省就讀的高校畢業生可回原籍所在省參與服務。另外,今年服務新疆專項面向全國招募,凡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都可報名赴新疆或兵團服務?!?/p>

  四、招募選拔方式 

  各地可按照慣例,以一人一崗原則按需招募;有條件的還可組織有關高校與對口受援縣直接進行崗位對接;也可依據服務省提出的對志愿者專業總體需求招募,由服務省項目辦在志愿者集中培訓報到時或到達服務地后進行崗位對接?!?/p>

  志愿者報名期間,在服務崗位的選擇上,只需依次確定服務省、服務縣和服務專項類型的意向即可,具體服務崗位由各地項目辦在志愿者到達服務地后根據志愿者所報意向并結合志愿者專業特長統一協調分配。
  服務省直接接收在外省就讀的本省生源畢業生報名,服務新疆專項接收非對口招募省的高校畢業生報名,都計入本省招募指標和派遣指標。跨省回原籍和非對口招募省參加服務新疆專項的志愿者需注意以下幾點?!?/p>

  1、跨省回原籍服務的志愿者和非對口招募省參加服務新疆專項的志愿者在被高校審核合格后,須通過電話及時聯系原籍所在省級項目辦或新疆項目辦,確定是否接收?!?/p>

  2、志愿者原籍所在省級項目辦和新疆、兵團項目辦負責定期匯總外省回原籍服務的志愿者信息,第一時間通報志愿者就讀高校所在的省級項目辦,協調落實相關工作。一是通過審核、面試、體檢、錄取等過程選拔志愿者;二是回原籍服務的志愿者同樣享受就讀高校所在地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服務的相關政策;三是及時準確的進行崗位對接操作?!?/p>

  3、體檢由志愿者高校所在省級項目辦負責,體檢費用按照《關于印發<2011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聯發[2011]12號)由全國項目辦在志愿者到崗后按照各省實際到崗人數110%一次性撥付給志愿者所在高校招募省項目辦?!?/p>

  4、志愿者在被錄取、收到確認通知書后,須及時與原籍所在服務省項目辦或新疆、兵團項目辦聯系?!?/p>

  5、服務省項目辦在確認接收外省回本省服務的志愿者后,須與入選志愿者建立聯系,做好報到、培訓等工作。 

  五、經費保障 

  1、生活補貼和交通補貼 

  志愿者服務期間,中央財政給予一定生活補貼。從2012年8月起,生活補貼為每人每月1000元。同時,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國家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范圍的,執行所在地科員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按月發放。交通補貼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務地之間的實際里程發放,每年分兩次發放?!?/p>

  同時,根據人社部發[2009]42號文件規定,“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已列入相關待遇規定范圍。各?。▍^、市)項目辦要根據《通知》第三條和第八條的規定,商地方政府財政等部門協調解決西部計劃志愿者達到本地鄉鎮機關從高校畢業生中新錄用公務員、事業單位從高校畢業生新聘用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保文件精神落到實處。志愿者所在服務縣、服務單位要幫助他們解決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有條件的可給予志愿者適當補助?!?/p>

  2、志愿者人身意外傷害、醫療保險費用 

  相關保險由全國項目辦統一投保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綜合保障險。保費每人350元人民幣。人身意外傷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險責任,保額30萬元,住院醫療保險責任,保額30萬元,疾病門診責任,保額1萬元。 

  六、政策保障 

  2012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按照《關于實施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通知》(中青聯發[2003]26號),《關于做好2004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工作的通知》(中青聯發[2004]16號)、《關于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42號)等文件有關精神享受相關政策?!?/p>

  有關報考研究生和報考公務員等相關政策以人社部發[2009]42號文件為準。一是參加西部計劃的,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內報考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二是志愿者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報考公務員等享受相關優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務的和在本省服務的志愿者優惠政策必須保持一致。同時,各省級團委及項目辦要按照《關于開展從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52號)等文件精神,協助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落實相關規定。四是按照國家社會保險和統籌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相關文件規定,推動西部計劃養老保險工作?!?/p>

  七、評估考核 

  全國項目辦今年將根據《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各級項目辦和服務單位職責》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評估考核辦法》開展西部計劃高校項目辦、服務縣項目辦年度考核?!?/p>

  八、地方項目 

  各省(區、市)項目辦實施的地方項目,應為共青團組織按照地方黨委政府的部署牽頭承辦,并按照西部計劃全國項目的運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組織實施的志愿服務項目。今年,各地要進一步加大實施力度,并加大向民族地區的派遣力度。各地須在6月30日前將地方項目實施方案報全國項目辦備案,以便做好志愿者考研加分統計等工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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